Tuesday, August 08, 2006
致阿米尔的一封信
首先,谨此恭喜你,〈最后的共产党人〉的一场特别首映礼成功在国家电影发展局举行了。即便是出席嘉宾不多,对于独立电影界而言,甚至扩大到文化界艺术界亦然,由官方机构那麽瞻前顾后又慎重其事地呈现一件本地创作,何尝不是一项创举呀!
实际上,我们都知道这件作品经已在国外的一些电影展播映过了,原定此时分别在隆、槟三家戏院与艺术受众结缘。尤其让人振奋的是,它居然在未挨任何“道德剪刀”的情况下通过了审查──你的电影有反动思想吗?──至于缘何搞到像现在的窘况,恐怕只有当局者自觉酸甜。
以目前的情势来看,我不敢想像可以透过大荧幕欣赏你的新作了。有传可以从网上下载,惟开价偏高;一般说法是:不妨稍等那以发行国际猛片/禁片闻名的“茨厂街电影艺术复制品公司”将之推出市场时才去交关算了。由于还未阅读文本,对于你的叙事结构,我实在不敢乱弹。
然若从市场、宣传策略的角度言之,我便觉得你对我国政治急性躁狂症候群的心理状况之掌握,简直十拿九稳。像共产主义这个风靡好几个世代的意识形态,如今大概就只剩下一个学术意义上的符号;岂知,仅仅作为创意想像的表徵符号:“最后的共产党人”,竟是飘在艺术禁区上空的幽灵,连你也变得面目可憎了。
艺术创作最怕知音难寻。不过,某些人士过激的惊颠反应,却使你挣得不少文化资本,比方说:电影仍处于上诉阶段,大众媒体已撩起群众情绪,令到你的粉丝和非粉丝都蠢蠢欲动。你的招式,有意无意,顺风吹火,锐不可挡,不名利双收才怪。
对了,你对我们尊敬的文艺长官的观后感有什麽想法呢?
据报导:这位文艺长官直言,纵然试以纯艺术性的角度观赏,“他并不认同这部电影拥有艺术的成份或有任何音乐性,而且这部电影似乎更应该从纪录片的角度来看待……”
“无论如何……”他继续说,“如果从纪录片的角度进行探讨,这部电影有令人嫌不足之处,它不像我们一般看到的‘国家地理’纪录片,也许这是制片或导演的不同。”
你原本要回避意识形态的纠缠,纯以艺术的价值层面来争取解禁,冀能重新取得先前已获准的公开播映权。
可是,现在有人批评这部片长九十分钟的音乐纪录片式电影不含“艺术的成份”──这麽一句话几乎就把创作者所付出的一切都糟蹋了,而这麽绝的批语,你相信吗,它竟然从我们尊敬的文艺长官嘴里吐出来!
经此界说,简括言之,你的创作实践沦为一件“无艺术性”的艺术作品了!在此脉络下,我们如何诉诸艺术学的规范来规范(抑或是鉴赏和批评)“一件‘无艺术性’的艺术作品”?
你不觉得荒唐吗?那些记者怎麽啦,为何在没有推敲的情形下就转译了上述不切实际的话──如何检测“艺术的成份”,所谓“无艺术性”的具体理由又是什麽?就新闻的中立性而言,他们理应予你机会针对该名长官(并非“法官”)的谈话发表意见,抑或澄清自己的创作动机和理念。
无可否认,一名创作者应当更广泛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并且通过接受者对艺术作品的反馈,以完成自我搜索与自我确证的过程。尤其是一些严正的艺术批评,更是艺术家赖以反省、突破和提升的动因;惟论述的前提莫不是必须合乎情理、可以辩证的,而且各造皆处于一种平行、双向的理性对话中。
然而,一般大众惯以戴上政治正确性的眼镜来看待某些艺术作品,他们义愤填膺,似乎都基于维护本身的价值认同,包括心理感受的狂喜、狂悲而起哄,例如:宗教狂热者对〈达文西密码〉的挞伐、民族主义者对〈Gruba〉的责诟……等等,每个人俨然是“真理的化身”。
在这种境地下,艺术家和其艺术作品总是首当其冲,或受警告,或被禁止……很多时候,类似的罪与罚根本无理可据。
相对来说,你这次毕竟不是面对那些毒舌派的个人或社团罢了。站在捍卫艺术创作自由的立场上,你和〈最后的共产党人〉必须去承受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的吆五喝六(连为官者也伪善地信口雌黄了),这种政治干预本身才是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批判的问题。希望你坚定意志,我在此献上衷心的祝福。
(原载《东方日报·名家》作者专栏“艺文风景”,2006年5月29及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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