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7, 2006

155万令吉以外的疑思

呜呼哀哉!马航购买波特罗(Fernando Botero)与瓦丽(Sophia Vari)夫妇的艺术作品──〈有小提琴的静物画〉(114万令吉)和〈有龙虾的静物画〉(34万2千令吉)均由前者所绘制,而〈“Coer de L’Impentrable”〉(7万5千令吉)则为后者妙造,──竟殃及这家政府关联公司身陷困境,令到其管理层拟将旗下资产变卖,即位于吉隆坡的马航大厦及伦敦的办公室等,以作为融资/拯救计划的绝招!

上述的因果推论,当然是耸人听闻罢了,充其量又是本地政客与媒体(包括一些时评作者)集体炮制的一出肥皂剧。

综观其演绎手段,同9月杪《2004年总稽查师常年报告书》出炉后,国家画廊失画记的戏码如出一辙;然而,这一次艺术(品)被押上犯人栏,当成被告,必须为有关党国财阀的营运失当、财务亏损、挥霍文化等结构性问题,接受舆论的道德审判。

如果我们用反讽的心态来面对这起事件,或许可以得出“文化艺术足以摧毁商业集团”的谬论;倘若我们换以一般性的群众(亦涵盖了部份菁英)视角来观之,结果势必疑思累累──

综合一些财经报导,马航在次季业绩蒙受高达3亿6千800万令吉净亏损,而截至今年9月为止的业绩进一步受挫,导致上半年所累计的亏损飙升至6亿4千840万令吉。这些数据突显了马航所隐含的管理和市场危机,远远超过浮出台面的“一项企业对高品质艺术品的投资”。

惟令人费解的是:为何舆论焦点却落在那三件总额155万7000令吉的艺术作品上?更何况当一家企业赞助文化活动,抑或进行艺术投资就必然是浪费、挥霍乃至暗藏舞弊的行为吗?

恕我指名道姓,譬如陈富雄便表达了“……没甚助益的名画都需动用155万令吉”的指责;但是他务需确证这项交易肯定将使马航再次蚀本,像画价暴跌或转售无方等,否则凭什么用上“没甚助益的名画”的贬义词。其它如“Sell the HQ, keep the paintings”、“这三幅名画似乎帮了倒忙”(《中国报·中言》)和“不如把这笔钱用作回馈顾客或其他更有意义的用途”(森州民青团团长杨润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终结了艺术的实在价值!

一介莽汉如我,著实无法给马航的整顿计划提供半点建议;另一方面,限于篇幅,本文也不打算针对艺术贵族化的争议扩大讨论。

然而“百万名画事件”让我深感困挫的,莫不是一票国会上议员俱乐部成员对文化建构工作的鄙视(或日反智)──他们似乎认定筑路、建桥、种花、盖沟渠……才是为社稷人民服务──这不难从众人的口风中窥知,例如“购买这些画也不能提升马航的形象”,复将130万令吉的IT专家咨询费诬指为购买有关艺术作品的咨询费。

这些叫嚣统统源于一封匿名电邮。政客与媒体大弹马航,首先要数那些动辄百万的“天价开销”,除了艺术投资和IT咨询,还有一笔耗逾80万令吉的装修费。

其次,同样遭受猛烈炮轰的,便是借助蜚声国际的艺术家之创作,来作为提升企业形象的公关策略。类似文化包装在许多发达国家早已见惯不怪,同时也应验了切实可行,事实上亦可视为商业集团“取诸社会、用诸社会”的具体表现。

譬如:美国的福特、英国的沙奇与日本的新力等,它们或通过设立艺术基金会,以奖助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家成就创作专案;创办画廊/艺术馆以购藏国内外重要艺术家作品,并长期对外公开展示;抑或成为一个资助展演活动的文化/艺术赞助者(a patron of the arts)……等等,直接蓬勃、活跃了全球文化/艺术的跨国界交流、创作和典藏。

众所周知,国油、森那美、YTL等财团均为眼下国内首要的文化/艺术赞助者。马航则在1990年代,即由主席已故丹斯里再因·阿扎哈利(Tan Sri Zain Azahari)先生领衔下,成为本地视觉艺术项目的赞助者之一;马航也因此收藏了不少著名画家的重要作品。当时,其业绩不但蒸蒸日上,而且高雅形象深入民心。

唉……往事如烟,好景不在,这起事件或已引发普罗大众紧紧咬住马航的尾巴,大声唱衰艺术了。

适逢我国经济体质羸弱不堪,国库能够挹注在文化/艺术发展方面的资源显然也愈发匮缺,上述企业决策人的信念会否坚定不移,并且有远见地继续投资赞助,以致不会阻断了务需持之以恒的文化建构工作?呜呼哀哉!

(原载《东方日报·名家》作者专栏“艺文风景”,2005年12月26及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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