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20, 2009

看见烟,就意味着有火!

人类文明史上,因为宗教信仰而起的纷争与冲突事件的确数不可数,除了给后世带来深远影响——可谓埋下祸根的同时也开了某一种宗教信徒大规模迫害另一种宗教信徒的先例——的“十字军东侵”系列战事之外,较少人提起的,还有在中国佛教史上被史家称为“三武灭佛”或者“三武一宗”的废佛运动,造成大量僧人被戮,经像悉毁,寺庙建筑焚的焚、弃的弃。

或许,长期以来,许多不同宗教信徒之间鲜有来往,然而彼等实际上却未因此产生误解、敌视、对抗、且动辄就互相攻击对方;无论如何,若有心术不正的国家/族群/宗教领袖,为了集体政治追求或者个人政治利益而刻意地煽风点火,一场暴力行动终将难以避免地发生。


可想而知,倘使要维持不同宗教信徒之间的融洽关系实在不简单。一个国家/族群/宗教领袖打从心里必须能够采以开明、宽容和不偏不倚的精神去认识、接受多宗教并存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处于非单一种族以及非单一文化的后殖(移)民社会背景/政治脉络之下,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当代世界持异教共存论的人们似乎愈来愈多了。不少国家/社会都倾向于奉行宗教多元化的世俗主义生活模式,比方说,法国、美国、中国、印度、澳洲,等等,在这些地方,不管是“一神论”还是“多神论”的信徒们均能获得平等的机会,既可设立宗教场所,亦可自由地传教与改教;换言之,在所谓正当性的法律保障下,每个成年人士普遍上都拥有追随、敬奉和皈依哪一种宗教的选择权,抑且被允许自我确认本身是不是一名——哪怕是“无神论”的——自由主义者;任何人一呱呱落地便被强制性判定为某种宗教的信徒的情况并不多见。

吊诡的是,一个常常自诩为种族、宗教、语言与文化多样性的国家/社会不必然便会沿袭、落实“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的理念和实践方式的。

就操作而言,“多元文化”更像是某些国家/族群/宗教领袖贯彻始终的政治修辞或者宣传伎俩罢了;很多时候,只需从舞台前走到舞台后的顷刻之间,上述观念乃可以赫然地变成风马牛不相及的另一种表述。只见彼等不断地玩弄情绪,先是猪头,后有牛头,冀将不同宗教的信徒们搞得个个宛如怒发冲冠的斗鸡似的……

套句印度俗话说:“根据看到的烟,就可以推断尚有未发现的火头存在。”总之,面对恶质的精神政治,我们切勿自求多福,自欺欺人,自毁美好前途!

原载《光华日报·异言堂》作者专栏“肉身思考”(200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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