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7, 2009

艺术像呼吸一样是必须的?


有媒体工作者向我提问:艺术工作者是要在作品上呈现出自己的思想即可,还是更应该通过作品的呈现提升大众对艺术的鉴赏?

窃以为上述提法仿佛也在问:企业经营者是要在业务上呈现出利润的创造即可,还是更应该依法纳税,尊重人权,保护环境,回馈社区,或者拨款捐助贫苦人家,以承担、履行公民社会所倡议的“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之义务?

艺术工作者必须常常面对普罗大众诸多不合理的要求、刁难与批评。自古以来,艺术总是在服务其多样性的对象:为宗教服务,为政治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学术服务,为市场服务,为吃饭服务……等等等等。形形色色的艺术作品,时时刻刻都在召唤着普罗大众,盼望他/她们可以循序渐进地成为一名有能力接近艺术、理解艺术、庇护艺术的爱好者(enthusiast);可是,除了少数人展露出其热忱之外,绝大多数人却不为所动。

有鉴于此,在我们还未提出“应该通过作品的呈现提升大众对艺术的鉴赏”的问题,乃至于探讨艺术教育为何无法顺利达标之前,必须很清楚地看到的,莫不是个人的自主意愿了——对艺术的兴趣毕竟强逼不得呀!

早在三十几年前,德国现代艺术家波依斯(Joseph Beuys, 1921-1986)便曾提出“人人都是艺术家”的理念。具体言之,他认为创造力并非艺术家的专利,任何人都可以把生活世界中的各种素材当作艺术媒介以及艺术物件来表达特定的创意想象。德国、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全民艺术教育上办得比较出色、到位,可是到了今天,所谓“大众和艺术的距离”似乎也无法彻底消除,那就遑论身在第三世界忙着搞政治、拼经济的我们能在一夜之间取得“零距离”的辉煌成就。

据悉,从小学到中学三年级,“视觉艺术”(Seni Visual)乃是包括了独中生在内的我国各源流学校学生们必修之课,虽然每周区区两节,惟其课程编撰可以说是非常全面的。问题是,基于各种有意无意的人为问题,学子们接受美感熏陶的机会竟被剥夺了!

平心而论,我们着实不必强调“……艺术也像呼吸一样,是自然的,是必须的。”

此种表述方式异常的霸道。事实上,尊重艺术——而非得重视艺术不可——或许才是普罗大众需要自我调整、自我改变的重要的态度。比方说,如果您家孩子将来想成为艺术工作者,您会因为尊重“我的志愿”所以倾力支持吗?还是会以讹传讹地对他/她说,投入艺术领域注定要过一辈子穷日子或者死后才出名云云。

原载《光华日报•异言堂》作者专栏“肉身思考”(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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